2005年12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敲窗男子原是嫖客 一男一女均被拘留
袁志琦 孙刚英

  夜幕下,一名神出鬼没的男子在一幢居民楼下敲窗户,不料遇见了民警,他“急中生智”辩称自己在小便。但谎言很快被揭穿——他不是小偷,而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嫖客!
  12月12日晚9时许,宁波江北白沙派出所民警在草马新村一带巡逻时,发现附近一幢居民楼下有一男子在窗户下,正东张西望,还不时轻轻敲打窗户,好像是在探听室内动静。因形迹可疑,民警便上前查问。还没等民警接近,该男子匆忙离开原地,到一墙脚处佯装小解。这一幕被民警看得清清楚楚,但在现场查证中,该男子确实不是小偷。
  到派出所后,民警揭穿该男子的谎言后,对他作了进一步追问,他才道出了实情。原来,该男子陆某到这儿是来找卖淫女孔某嫖娼的。在今年3月1日晚上,陆某在白沙某舞厅搭识了卖淫女孔某。之后,陆某每次付50元的“小费”与孔某发生性关系。11月中旬,陆某花了50元钱买了一双鞋子给了孔某。事后,因妻子在家脱不了身,陆某一直没得到“回报”。12日晚,正逢妻子上夜班,儿子也没回家。陆某便溜出来,迫不及待地到孔某的暂住房来找孔某,不巧遇上夜巡的民警。
  昨日,陆某、孔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。